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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特殊病种鉴定及办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1:2011-07-28 来源: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浏览:13
 

关于做好特殊病种鉴定及办证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特殊病种鉴定办证工作,经与安徽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商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特殊病种范围: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病、肝硬化、肾透析、肾移植术后(简称:八大病种)。凡我校参保人员患有上述“八大病种”之一者,均可申请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同时患有多种上述疾病者,一次同表提出申请。

2、申请特殊病种门诊治疗人员需递交如下材料:

(1)由本人或家属填写《安徽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详见填表说明)。

(2)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特殊病种相关的出院小结、化验单、门诊病历、医学影像学诊断等原始材料或复印件。其中:冠心病、高血压三期必须提供相应的出院小结。

(3)2张一寸蓝底照片

3、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管理的参保退休人员,申请材料交至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居委会管理的参保退休人员,申请材料交至居委会;其他参保人员,申请材料交至校医保办。申请“八大病种”人员请尽快前往各相关地点领取或登陆科大主页-公共服务-离退办网页公告通知栏自行下载即可。

4、申请“八大病种”人员务必在2011年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相关部门。以便省直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鉴定。

特此通知。

 

                  校医保办

                 2011.7.28

 

校医保办地点:医院一楼电梯背后。

联系电话:3607801

 

附件1: 安徽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

附件2: 安徽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安徽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doc
安徽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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