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
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定于12月20日上午(星期四)对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进行报销 1、 未纳入医疗保险的教师、离休干部医疗费; 2、 报销办法按学校《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校医院 2012-12-10
定于12月20日上午(星期四)对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进行报销
1、 未纳入医疗保险的教师、离休干部医疗费;
2、 报销办法按学校《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校医院 2012-12-10
校医院
201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