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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我校省保健对象体检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11:2013-09-11 来源: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浏览:12
 

关于2013年度我校省保健对象体检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保健委《关于做好2013年度干部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2013年度我校省保健对象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检人员

我校持有安徽省委保健委发放的《干部保健证》人员,新进尚未办《保健证》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含特任教授和特任研究员)。

二、体检项目

临床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检查

化验检查:血常规(5分类)、尿常规、大便常规、血糖、血脂(3项)、肝功能(9项)、肾功能(3项、含尿酸)、HP(幽门螺杆菌)、癌细胞检测(CEA、PSA、AFP)

辅助检查:心电图(12导)、正胸片、肝胆胰前列腺肾脏B超、乳腺彩超、子宫及附件B超

三、体检地点及时间

1.体检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绩溪路218号门急诊大楼9楼体检中心)。

2.体检时间:9月23日—9月27日期间的6:30—8:00。

四、体检批次安排

9月23日(周一):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中的省保健对象。

  9月24日(周二):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中的省保健对象。

9月25日(周三):数学学院、物理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烟草研究中心的省保健对象。

9月26日(周四):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核科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少年班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的省保健对象。

9月27日(周五):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工程科学学院、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省保健对象;23日-27日间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体检的省保健对象。

五、体检车次安排

学校统一安排车辆接送参检人员。

1.发车时间:体检日的早晨6:15准时发车。

2.发车地点:

(1)校东区北门校车站。

(2)校南区图书馆前(居住在科大花园及其附近的参检人员)。

(3)自行前往体检的须在早晨8:00前到达安医体检中心 。

体检结束后,参检人员可乘车返校或自行返回。

六、其他事项

1.体检注意事项请参阅《体检须知》。

2.参检人员应牢记自己的体检编号(最后4位数)。

3.请参检人员根据安排的体检时间参加体检,若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可在23日—27日内选择一天体检,但须提前与我部联系。

各单位应予以重视,明确人员负责通知、提醒、督促本单位体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以提高参检率。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晨     电话:63606627

地 点: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窗口

 

附件: 

体检须知

 

一、    饮食及体检时间

1.  检查前三日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检查前一晚忌油腻饮食及面食。

2.  请您于检查前一天晚上十点后禁食禁水,并于体检当日早晨6:15前到达校车候车点。

二、    其他注意事项

1.  伴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体检者,需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受检当日建议不要停药。

2.  体检项目在空腹情况下无先后顺序,敬请听从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协调,以便及时顺利地完成体检。如需进食,应在抽完血、做完腹部B超检查后进行,体检中心将免费提供早餐。

3.  可选择是否自带晨尿和大便,或现场采集。

4.  受检日请穿宽松衣物,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勿穿戴金属饰品。

5.  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请您将体检表交给总服务台,以便体检中心为您出具总检报告。

6.  如需要网上查询本人体检结果的,请在体检表上写明此需求和手机号码,届时体检中心通知您可网上查询。

7.  由于健康检查项目的差异性,一次健康检查未发现异常,并不代表完全没有潜在的疾病,若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就医。

 

                   

 

 

 

 人力资源部  

                     2012年9月6日


离退办.2013体检名单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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