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行政片:
接学校实验室安全办公室来函,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增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监管力量,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持续发挥离退休干部余热,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学校教学科研人才资源的目的,校实验室安全办公室拟聘请部分退休老同志成立实验室安全督导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成员要求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年龄不超过75周岁,自愿参与实验室安全督导。
(2)具备物理、化学、生物、工程或火灾科学相关领域教学科研经历。
二、督导内容
按照实验室安全办公室相关要求,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组织和进行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
三、其他事项
(1)实验室安全督导工作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办公室统筹安排,统一行动,联合督导。实验室安全督导组成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每年聘请5-6人。
(2)督导方式为每周现场抽查。
(3)采取个人申请、支部片推荐方式,各支部(片)于3月6日前将推荐人选报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4)联系方式:张静63606322 姜迪63607524。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