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虑原日期接近学校寒假,故本月报销时间提前三天。定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星期一)对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进行报销
1.未纳入医疗保险的教师、离休干部医疗费;
2.报销办法按学校《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今后报销地点长期设在校医院三楼医保办。
校医院
20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