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定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星期四)对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进行报销
1.未纳入医疗保险的教师、离休干部医疗费;
2.报销办法按学校《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上一年度医疗费请于本月报销,逾期不再报销。
校医院
20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