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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医院《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11:2012-09-20 来源: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浏览:22
 

转发校医院《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定于9月26日上午(星期三)对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进行报销:

1、未纳入医疗保险的教师、离休干部医疗费;

2、报销办法按学校《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校医院

               201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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