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定于10月24日上午(星期四)对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进行报销
1、 未纳入医疗保险的教师、离休干部医疗费;
2、 报销办法按学校《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校医院
2012-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