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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医院: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11:2013-07-11 来源: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浏览:20
定于2013年7月17日上午(星期三)对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进行报销
1、  未纳入医疗保险的教师、离休干部医疗费; 
2、  报销办法按学校《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校医院
                              201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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