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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扣缴2014年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基金救助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11:2013-12-23 来源: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浏览:14
关于扣缴2014年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基金救助金的通知
  

各院、系、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人字〔2012〕16号)精神和《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基金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校人字〔2013〕4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基金费用扣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自愿缴纳原则,教职工本人若不愿参加重大疾病互助,须于1月13日之前,向本单位工会负责人(离退休人员向离退办或居委会)提出书面意见,明确表明不愿参加重大疾病互助的意愿,由各单位统计上报送校工会汇总,学校将不予扣款,同时不再享受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基金使用权利。

   2、对未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不愿参加重大疾病互助的教职工,视为自愿参加,将由财务处从2月份工资或退休金中扣缴(100元/年)重大疾病互助资金,进入重大疾病互助基金专户,并享受相应权利。

  3、扣缴范围为:未书面明确表示不缴纳互助金的在编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合同期内的合同制人员、人事代理人员、人才派遣人员、聘期制科研人员。新进入学校人员上半年报到的按全年计,下半年报到的减半。

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基金自2011年9月实施以来,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充分体现了我校教职工间的互助、友爱、共济精神,希望广大教职工踊跃参加。

  咨询电话:63603164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校工会财务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校医院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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