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关于调整在肥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以及学校《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请示》,现将我校离退休人员的津补贴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 自2013年1月起,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补贴。根据调整后的标准,补发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共计19个月的补贴差额。
二、 自2013年1月起,退休人员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补贴。
1、冲销2012年规范退休补贴时六级职员、十级职员、副高、员级、初级工退休补贴的超出部分,即“保留补贴”。
2、根据调整后的标准,补发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共计19个月的补贴差额。
三、 上述差额补贴补自2013年1月到2014年7月共计19个月,于2014年8月5日进卡。并自2014年8月起,离退休补贴执行新标准,按月正常发放。
特此通知。
中国科技大学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