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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1:2015-05-05 来源: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浏览:17
 

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教职工健康体检是学校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编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合同期内的合同制、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和聘期制科研人员中副教授(含相当职务)及其以下人员。

 
  二、离退休干部体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29日 (双休日除外),计15天。
  2.地点:校医院(校东区) 


    三、体检项目 
  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HP(幽门螺杆菌)、CEA、AFP、PSA(癌细胞检测)、心电图(12导)、正胸片、肝胆胰前列腺肾脏B超、乳腺彩超、子宫及附件B超 
  上述规定体检项目费用学校承担,其它自选体检项目费用自理。

 
  四、其 他 
  1.离休人员、教授(含相当职务)、副厅及以上等省保健对象可选择在校医院进行教职工健康体检,也可参加另行安排的省保健对象健康体检,但学校只承担一次体检费用。

 
  2.为保障体检质量,参检人员体检前应注意休息,调整饮食,遵守体检的注意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注意事项及流程》。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离退休干部健康体检时间安排表 (每天80人,按姓氏拼音排序)
     2. 2015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注意事项及流程 
 
 
  
                                 校医院 离退办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1190体检时间安排表.xls
P02015050535343063959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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