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教职工健康体检是学校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编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合同期内的合同制、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和聘期制科研人员中副教授(含相当职务)及其以下人员。
二、离退休干部体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29日 (双休日除外),计15天。
2.地点:校医院(校东区)
四、其 他
1.离休人员、教授(含相当职务)、副厅及以上等省保健对象可选择在校医院进行教职工健康体检,也可参加另行安排的省保健对象健康体检,但学校只承担一次体检费用。
2.为保障体检质量,参检人员体检前应注意休息,调整饮食,遵守体检的注意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注意事项及流程》。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离退休干部健康体检时间安排表 (每天80人,按姓氏拼音排序)
2. 2015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注意事项及流程
校医院 离退办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