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6年度我校省保健对象体检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保健委会议纪要和我校《关于做好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2016年度我校省保健对象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检人员
我校持有安徽省委保健委发放的《干部保健证》人员,新进尚未办《保健证》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含特任教授和特任研究员)。
二、体检项目
临床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检查
化验检查:血常规(5分类)、尿常规、大便常规(含隐血)、血糖(含糖化血红蛋白)、血脂(5项)、肝功能(9项)、肾功能(3项、含尿酸)、G17(胃泌素)、癌细胞检测(CEA、AFP、CA199、PSA、TCT、CA125)
辅助检查:心电图(12导)、胸部低剂量CT、C14呼气试验、肝胆胰脾双肾彩超、甲状腺/前列腺/乳腺/子宫及附件彩超
三、体检地点及时间
1.体检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
(绩溪路218号门急诊大楼9楼体检中心)。
2.体检时间:9月19日—9月23日期间的6:30—8:00。
四、体检批次安排
9月19日(周一):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中的省保健对象。
9月20日(周二):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中的省保健对象。
9月21日(周三):数学学院、物理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烟草研究中心的省保健对象。
9月22日(周四):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核科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少年班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的省保健对象。
9月23日(周五):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工程科学学院、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省保健对象;19-22日期间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体检的省保健对象。
五、体检车次安排
鉴于近年来车辆使用情况,并考虑到离退休人员的出行安全,体检车次安排如下:
1.9月19、20日学校统一安排车辆接送参检人员。
a)发车时间:体检日的早晨6:15准时发车。
b)发车地点:
(1)校东区北门校车站(居住在校东区及其附近的参检人员)。
(2)校南区图书馆前(居住在科大花园及其附近的参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参检人员可乘车返校或自行返回。
2.9月21-23日参检人员自行前往体检中心体检,学校不再统一安排车辆接送。自行前往体检的老师们请在早晨6:30到达安医体检中心 。
六、其他事项
1.体检注意事项请参阅《体检须知》。
2.体检当日请在体检中心9楼总服务台领取体检表,体检完成后请将体检表交回总服务台。
3.胸部低剂量CT在安医内科大楼2楼放射科或安医急诊大楼1楼放射科进行。
4.因安医体检中心上午8:00开始对社会开放,接受广大民众体检,所以为了能在8:00左右顺利完成体检,请自行前往的老师们在早晨6:30到达安医体检中心,准时参检。
5.请参检人员根据安排的体检时间参加体检,若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可在19日—23日内选择一天体检,但须提前与我部联系。
各单位应予以重视,明确人员负责通知、提醒、督促本单位体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以提高参检率。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晨 电话:63606627
地 点: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窗口
附件1:体检须知
附件2:体检人员名单(已参加校医院体检人员除外)
人力资源部
2016年9月5日
体检须知
一、饮食及体检时间
1.检查前三日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检查前一晚忌油腻饮食及面食。
2.请您于检查前一天晚上十点后禁食禁水,并于体检当日早晨6:15前到达校车候车点。
二、女性特别须知
1.体检当日请勿穿着连裤袜、连衣裙和有金属配件和亮片的上衣。
2.怀孕及有可能已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放射X光检查。
3.月经期间,请暂停尿液样本和妇科检查,等月经结束三天后补检。
4.做子宫附件B超检查者,需保留小便至膀胱完全充盈状态再做检查(最好不排晨尿)。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伴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体检者,需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受检当日建议不要停药。
2.体检项目在空腹情况下无先后顺序,敬请听从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协调,以便及时顺利地完成体检。如需进食,应在抽完血、做完腹部B超检查后进行,体检中心将免费提供早餐。
3.可选择是否自带晨尿和大便,或现场采集。
4.受检日请穿宽松衣物,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勿穿戴金属饰品。
5.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请您将体检表交给总服务台,以便体检中心为您出具总检报告。
6.如需要网上查询本人体检结果的,请在体检表上写明此需求和手机号码,届时体检中心通知您可网上查询。
7.由于健康检查项目的差异性,一次健康检查未发现异常,并不代表完全没有潜在的疾病,若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