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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11:2017-02-13 来源: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浏览:20
定于2017年2月23日上午(星期四)对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进行报销:

   1.未纳入医疗保险的教师、离休干部医疗费;

   2. 报销办法按学校《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校医院

               20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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