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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我校省保健对象体检补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11:2017-10-10 来源: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浏览:290

各有关单位: 
  9月份学校组织了省保健对象健康体检,但尚有部分保健对象未能按时参加。经与安医体检中心协商,安排一次补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检对象
  尚未参加体检的我校省保健对象。 
二、补检时间及地点
  1. 补检时间:10月28日(周六) 早晨6:30—8:00 
  2. 补检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绩溪路218号门急诊大楼9楼) 
  参检人员请自行前往体检中心体检,学校不再统一安排车辆接送。自行前往的体检人员须在早晨6:30前到达安医体检中心。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在体检前仔细阅读《体检须知》。 
  2.体检当日请在体检中心9楼总服务台领取体检表,体检完成后请将体检表交回总服务台。 
  3.胸部低剂量CT在安医内科大楼2楼放射科安医急诊大楼1楼放射科进行。 
  4.碳C13呼吸实验须空腹进行。 
  5.10月28日补检是我校本年度最后一次省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各单位应予以重视,明确人员负责通知、提醒、督促本单位未参检人员按时参检。10月28日不能按时参检人员可在校医院参加学校教职工健康体检,咨询电话:63606549,63602739(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3606627 
  地 点: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窗口 
  附件1:体检须知 
  附件2:各单位未参检人员名单(发至各单位) 


                                 人力资源部 
                                2017年10月.doc

P0201710096181258257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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