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文件
关于申报2021年“科学技术前沿学术
沙龙”活动计划的通知
院老科协各分会,各分院老科协:
根据《中国科学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关于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举办“学术沙龙”的指导意见》(离退字﹝2016﹞4号)文件的要求,计划举办2021年的“科学技术前沿学术沙龙”的单位,请于10月20日前填写并向院老科协提交《中科院老科协学术沙龙活动计划申请表》(电子版1份)。学术沙龙的主题应当围绕当前国家及社会公众关心的科学技术问题和科学前沿问题,反映科学技术的新进展、新观点、新方法,应能够引起与会人员的兴趣和讨论。每个单位申请的学术沙龙不超过2个,院老科协将于10月下旬组织评审,择优支持。
如果你单位2020年计划的学术沙龙因故不能举办,可在2021年择时举办,并将举办时间报院老科协备案。推迟到2021年举办的学术沙龙,计划主题不得更改。必须更改主题的,需重新填报《中科院老科协学术沙龙活动计划申请表》,并参与评审,通过后方可举办。
学术沙龙活动经费使用按照中科院老科协《关于学术沙龙经费管理的规定(暂行)》执行(见附件2)。
申请表请报至院老科协办公室邮箱:lkxbgs@126.com
附件1:中科院老科协学术沙龙活动计划申请表
附件2:关于学术沙龙经费管理的规定(暂行)
中国科学院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二O二O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学术沙龙 申请
抄报:中国科学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局
中国科学院老科协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印发
附件1
中科院老科协学术沙龙活动计划申请表
学术沙龙主题 | | ||||
承办单位 | | ||||
负 责 人 | | 职 务 |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主要内容及目的意义(400字以内) | |||||
拟重点讨论的问题 | |||||
主旨报告题目 | | ||||
报告人简介 | | ||||
邀请报告题目 | (如有) | ||||
报告人简介 | | ||||
拟参加专家人数及组成 (列出拟邀请的专家单位组成及人数) | | ||||
拟举办时间(月份) | | 拟举办地点 | |
(单位,制表时间)
附件2
关于学术沙龙经费管理的规定(暂行)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起,中国科学院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院老科协”)各分会举办的“科学技术前沿”学术沙龙活动的经费,将一次性划拨到沙龙举办分会所在单位。为规范这笔经费的使用,特作如下规定:
一、院老科协“科学技术前沿”学术沙龙活动经费(以下简称“经费”)属于中科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局“离退休专项工作经费”,每项沙龙活动经费预算1万元,学术沙龙计划申请经院老科协组织评审通过后,一次性划拨至沙龙举办分会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负责监督使用。
二、经费由所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中科院有关财务规定进行管理。经费必须用于计划已经批准的学术沙龙活动,不得挪作他用。经费在执行中若有违规现象,应予纠正。若有挪用和其它严重违规现象,应追回拨款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经费可在以下规定的范围内由分会自行调剂使用,超出预算部分由沙龙承办单位自行解决。
1、劳务费类
(1)主旨报告和邀请报告专家(不高于2000元/人)
(2)参加沙龙活动专家咨询费
(3)会务人员劳务费
(4)整理沙龙稿件(总结、上网稿、咨询建议)人员的劳务费。
2、其他相关费用
(1)资料复印费(活动材料、报告摘要等)
(2)办公费(纸、笔、袋)
(3)速记费(请专业速记公司)
(4)茶歇费(茶叶、咖啡、瓶装水)
(5)交通费(参加沙龙活动个别人员出租车费)
(6)餐费(快餐盒饭,标准按所在单位财务规定)
(7)沙龙活动照片洗印费
3、沙龙活动场地费、会场的横幅制作费不予报销。
四、学术沙龙活动结束后,需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结算。若有结余,可由所在单位掌握,留作分会以后学术沙龙活动继续使用。本年度若未按计划举办学术沙龙,所拨款项必须退还离退休干部工作局。
六、对于按照要求完成学术沙龙上网稿并在院“科学智慧火花”栏目发布的,给予1000元奖励费,奖励费用于整理稿件有关人员,由分会按劳务费造表(须有领用人员身份证号码及签字),经院老科协审核,在院机关老科协经费中列支。
中国科学院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