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5年3月20日上午(星期四)对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进行报销:
1、未纳入医疗保险的教师、离休干部医疗费;
2、报销办法按学校《关于未纳入医疗保险人员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上一年度医疗费请于本年4月前报销,逾期不再报销。
校医院
2025-3-4